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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生简章(高中起点)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点击数: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对象

科类

学制

学费

学历

层次

1

学前教育

应届

高考生

文史类 理工类

三年

3300元/年

大专

2

特殊教育

3

早期教育

4

小学教育

5

音乐教育

6

美术教育

7

美术(书法)

艺术类

5100元/年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需参加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执行。

3.鉴于教育类专业的职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1)身高标准: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身体残疾、无精神病史、传染病

史及慢性病史。

(3)无色盲或色弱;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五音齐全、有较强

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就业优势

我校毕业生凭借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职业意识好等优势在同类学校竞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社会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目前,我校已于全国17个省份27座城市的300余家就业单位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就业平台。2018年12月19日,我校召开了隆重的就业洽谈会,邀请北京、深圳等地近210家用工单位参会,为学生提供2600多个工作岗位,供需比为1:5.2。多年来,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良好势态。同时,学生毕业时也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生资助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我校适用的资助项目如下: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我校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三档每生每年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8.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我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助学金等。

10.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入学时如暂时没能筹集齐学费等费用,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申请困难认定,获得资助。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sfgz.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1号

邮政编码:130216

联系电话:400-0431-585、0431-85839266、85839227